关于申报河北广播电视大学2008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市电大、分校,省校各部门: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称省电大)2008年度科研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2009)课题指南》参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2009度)课题指南》执行,不再另行制定。现将有关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电大科研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其中包括资助课题和经费自筹课题两种类型。
二、课题申请人参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2009年度)课题指南》填写《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提高科研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课题已经在其他单位立项的,省电大不再受理。课题申请人只能申请担任一个课题的负责人,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二)未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课题申请人,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青年课题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6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四、申请人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分别通过各市电大报送省电大科研处,省电大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市级电大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信誉、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再报省电大科研处。
五、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2009年度)课题指南》、《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等)均可从省电大科研处网页(http://bmzy.hebnetu.edu.cn/yyzx/index.htm)下载。各市级电大报送省电大科研处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由市级电大统一汇总上报)。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六、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8月29日起至10月30日止。请各市级电大务必按期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电大科研处。
七、本次申报课题的评审、管理费用由省电大支付。
八、省电大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孔维强
联系电话: (0311)87816567
传 真: (0311)87829410
电子信箱:
kwq@hebnetu.edu.cn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号
邮 编:
050071
附件: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2009年度)课题指南》
2.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3.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