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远程高等教育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远程高等教育研究会,是河北成人教育学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省成人教育学会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广播电视高等教育委员会指导下,从事远程教育理论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团结全省远程教育工作者,总结远程教育办学实践经验,开展远程教育理论研究,探索电大教育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办学规律,探讨网络环境下电大远程教育教学模式,为建设具有河北特色的远程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对电大教育的工作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发展趋势,探索适合全省省情的远程教育发展规律。

(二)对电大改革和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服务。

(三)开展远程教育学术活动,召开学术会议,交流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提高全省电大教育工作者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

(四)收集整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远程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五)同国内外有关学术团体或工作者建立联系,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

(六)编辑出版会刊、学术论文专集,配合学报编辑部办好《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介绍和研究国外远程教育的理论、经验和动态。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类别与条件

本会吸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凡遵守本会章程,热爱远程教育事业,并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领导干部、教师、编辑、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河北电大系统的各级电大学术团体均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六条  入会手续

团体入会,要填写团体入会登记表,盖上团体公章;个人入会,由本人申请,一名理事或两名会员介绍,填写申请入会登记表,报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研究活动;

(三)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取得本会编辑赠阅的刊物和各种资料;

(五)优先在本会举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

(六) 经批准,有权代表本会参加国内外的有关学术活动。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从事远程教育研究,定期向本会提交研究成果,反映有关情况,介绍和推荐有关资料、典型经验和科研成果;

(三)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四)向本会介绍新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

(一)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由各单位协商选举产生,名额由上一届理事会秘书处分配。

(二)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四年召开一次。

(三)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听取并审查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及有关提案;

4.选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5.审查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理事组成,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三届。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二)理事会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2.推选正、副理事长;

3.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4.决定召开学术会议;

5.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6.审查鉴定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评选优秀,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

(一)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履行理事会职责。

(二)常务理事会由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和部分理事组成,由理事会协商产生,任期四年。

(三)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理事长召集,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十二条  秘书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筹备并召开每年一次的年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产生。秘书处设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处)。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主要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资助,适当收取团体会员会费,并接受其他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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