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学术论文、专著奖励办法
(试行)
一、总 则
1.为奖励我校在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教职工,推动教育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促进教学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开创我校科研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2.由省校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处)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
3.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的奖励每年评审一次。
二、学术论文与学术专著的界定
1.学术论文是指具有研究性和学术性的有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包括教育科学和现代远程教育科学方面的论文,不包括文艺作品,如美术、摄影、诗歌、散文、传记、通讯报道、简介类文稿、访谈录、各种书籍的前言、序、结语,也不包括各种辅导资料。
2.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科普著作和译著。
3.各高校校报不纳入统计源。
4.学术论文的统计以第一作者为准。
三、学术论文与学术专著的奖励标准
1.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包括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
3.在国外正式期刊上用外文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4.被美国四大索引《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和《科学评论索引》(ISR)收录的科技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5.在国内和国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书号的学术专著每部奖励2000元,编著每部奖励1000元。
6.被省级学术会议正式录入学术论文集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被全国性或区域性学术会议(如港、澳、台)正式录入学术论文集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亚洲学术会议正式录入学术论文集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被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录入学术论文集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上述奖励与该论文是否公开发表无关,与是否能够获准参加学术会议无关。
7.同一论文符合以上几项奖励条件时,按额数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四、关于设立单项奖的规定
1.学校设立“学术论文(专著)总分奖”和“优秀论文奖”两个奖项,每个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2.“优秀论文奖”由校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申报“优秀论文奖”的论文必须是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位申报者限报2篇。
3.“学术论文(专著)总分奖”由省校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处)依据科研奖励记分办法统计核实,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三名上报,经校长批准后授奖。
4.科研奖励计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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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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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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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CN号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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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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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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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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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正式期刊上用外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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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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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SCI、ISTP、EI、ISR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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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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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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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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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作完成的论文和专著其计算方法是:作者为二人时,第一作者占70%,第二作者占30%;作者为三人以上(含三人)时,第一作者占50%,其余作者平分50%。
五、附则
1.剽窃他人成果或以虚假材料和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和奖励的,由学校撤消其奖励和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本办法由省校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处)负责解释。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00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