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赠代票”陷阱
近日,陪朋友到商场选购了一套 450元的西装,结帐时老板说,如果不要发票可赠给一份小礼品,礼品的档次根据消费的金额而定。消费在100元内的,赠一双普通袜子或香皂,消费在200——300元的可获赠一套玻璃茶具,400元以上的可获赠一套纯棉内衣。于是朋友欣然领取了一套内衣,看那质量和包装,估计是多年积压的库存。我对老板说,你若给开发票也就多交几块钱的税,送这套内衣不亏吗?老板笑而不答。
当和其他朋友聊起这事时,朋友见怪不怪地说,这算什么!住宾馆赠锅、碗、瓢、勺,吃饭赠牙膏、牙刷、洗面奶……不少消费者索要发票时,总会被经营者用各种各样的小赠品、小实惠诱惑得“舍票求惠”。看来,有不少经营者精于此道。
不成想,朋友的西装买回家后,夫人发现衣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两人再到商场退货,却被当时热情有加的老板一口回绝:“您找错了地方,销售这个品牌西装的商家很多,您凭什么说这套有质量问题的西装是我卖给您的?”结果,就是因为没有购买商品的重要证据——发票,朋友夫妇不战自败。
在此,笔者还不得不提醒消费者,当你在轻易放弃索要发票、欣然领取赠品或奖品的时候,丢掉的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具有法律效用的重要证据,而且让国家的税收、财政,也就是最终使每个公民可以享受的财富、福利受到损失,所以,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商家的小恩小惠所诱惑,及时索要发票,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保护国家财富和公共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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