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关于在青年知识分子中实行导师制设的意见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教职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目前我校教职工队伍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决定实行导师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行导师制的目的意义
高校是高知识人才集中的地方,是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应用转化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科技兴冀和人才强省的重任。在政治上、业务上关心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成长,让一批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的党员专家教授和领导干部担任导师,将他们凝聚到党组织周围,在政治上、业务上对他们进行传、帮、带,尽快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对于增强党在青年 知识分子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政治氛围,完成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对于高校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导师的条件
政治素质好 ,思想觉悟高,党性修养强的专家教授和领导干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勤勉敬业,甘于奉献。政治导师须具有两年以上的党龄。
三、导师的责任
熟悉培养对象的基本情况,不定期地与培养对象谈话,了解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导师要帮助培养对象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感情,提高对党的正确认识,提高政治觉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和要求培养对象努力学习,认真工作,促使其政治上尽快成熟,达到党员条件。经常与培养对象所在党支部沟通被培养人的情况,提出发展意见。业务导师要经常了解青年教师的业务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要定期听课,指导教案、课件,使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迅速提高。
四、导师的确定
政治导师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提名,业务导师由人事处推荐提名,校党委研究确定。每名政治、业务导师帮助1-2名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促使其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五、政治导师的培养对象
校领导担任政治导师,主要是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是培养那些学历、职称较高的优秀教师 ;各处党员处长、党支部书记担任政治导师,主要对各处室的优秀青年教工的培养;教师、管理人员中的优秀党员以及班主任担任政治导师,负责优秀青年学生的培养;具有正、副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教授担任导师,负责对青年教师、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指导,体现教学相长,全面提高素质。
政治导师培养联系对象由党总支、党支部确定,党委组织部负责协调。业务导师的培养联系对象由各处室确定,人事处负责协调。
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