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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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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院(系)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河北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方针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党的中心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在基层支部的贯彻落实。
二、党支部工作总的原则
党支部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实践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
三、党支部的任务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时事形势政策等。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学习效果。
3.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发挥模范作用。
4.充实和改进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注重提高质量。
5.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评先推优工作。
6.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它工作的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党员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周围的同志一道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7.培养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quot;的方针,加强对优秀中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指定专人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重点进行帮助。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8.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
9.按时收缴党费,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四、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必须有2/3以上党员到会。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校党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换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支部委员会制度。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结合的制度。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支部报告。支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支委会要严格遵守议事程序,会议议题或内容事前通知,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议制度。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党小组根据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因素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员数量少的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建立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4.党课制度。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作用。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党课,由支部组织,内容根据本支部具体情况确定,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5.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活动日每周一次。党支部根据校党委的安排,结合本支部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研究党的工作等,通过党员活动日,活跃党内民主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
全面报告一次工作,认真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的监督。
7、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和党小组要安排党员与群众
建立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和群众谈心,政治上帮助,关心他们的进步,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年底要进行总结。
8、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支委会对组织生活会内容事先要认真研究,每次会议都应有一至两个主题,并在会前通知,使党员做好准备。组织生活会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生活会质量。通过组织生活会,达到沟通思想,纠正错误,增强团结,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的作用。
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通过对党员的评议、考核、表彰、处置,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正确处理行政领导与党支部的关系
1、有条件的单可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一人兼的办法。
为更好地协调党、政领导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扯皮"现象,我校党委要求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各处室的正副处长(主任)担任,这样可使党政工作目标同向,任务同步。
2、党支部要参与行政处室重大问题的决策
凡党支部书记不是行政处室领导担任的,行政处室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如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建设、干部推荐、干部考核、工资调整、职称评定、选派出国、培训进修、评选先进、奖励惩罚等重大问题,都要吸收党支部书记参加,今后各单位向学校提交的重大问题、请求,须有党支部意见。
3.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
对行政处室的工作,实行保证、监督,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主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和决定的正确贯彻执行。保证、监督学校的办学方向及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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